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第186號公告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審查合格,現批準自即日起對通化山葡萄酒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一、保護范圍
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關于界定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的函》(通市政文[2004]79號)提出的范圍為準,為吉林省通化市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1. 生產通化半甜、甜紅山葡萄酒的葡萄品種。
(1)野生山葡萄。
(2)選育山葡萄:“雙優”、“雙紅”、“左山一”。
(3)雜交山葡萄:“公釀一號”。
2. 生產通化半干、干紅山葡萄酒的葡萄品種。
(1)選育山葡萄:“雙優”、“雙紅”、“左山一”。
(2)雜交山葡萄:“公釀一號”。
(二)通化山葡萄栽培管理。
1. 田園應選擇窩風向陽、土質肥沃、保水、保肥性強、無污染的非工業園區。土壤為沙壤土、輕沙壤土,pH值為5.5至7.0,海拔高度為400至1000米。
2. 666.6平方米(畝)種植山葡萄220至240株,行距3.0至4.0米,株距0.8至1.0米、產量不超過1200公斤。
3. 允許使用過圈肥、秸稞肥、綠肥等有機肥,不用或少用化學肥料。
4. 采用雙主蔓水平式棚架(棚立架)整形修剪方式,分冬季和夏季修剪。
5. 采收前1個月不得澆水、不得使用殺蟲劑,采收前10天不得使用殺菌劑。
(三)山葡萄采摘。
山葡萄在通化地區的成熟期一般在9月10日至25日。用于釀酒的野生山葡萄糖度不低100g/L(可滴定糖),選育和雜交山葡萄糖度不低于140g/L。正常天氣情況下,應在早晨露水干后、午間高溫來臨前或午后涼爽時采摘,不能在高溫高濕(雨天、霧天)的條件下采摘。采摘時要用果剪自穗梗的基部剪下,輕拿輕放,不傷果實,對青、腐、爛果,要隨采隨剔除,青紅粒不超過3%。包裝物要衛生干凈、無異物,運輸時不能壓擠破損果實。山葡萄采摘后24小時內破碎入罐。
(四)通化山葡萄酒生產技術要求。
1. 除梗破碎:將葡萄果粒與果梗分開,去除果梗。減少單寧收斂性和單寧含量,減少果梗味。破碎要達到皮破籽不破,使果皮破裂,分離出液體部分。
2. 加糖漿或白砂糖發酵工藝控制:
(1)通化干紅山葡萄酒:采用規定的原料,白砂糖加入量不超過產2%(V/V)酒精的量,最低發酵酒度不低于10%(V/V)。
(2)通化甜紅山葡萄酒:采用野生山葡萄和選育山葡萄加糖漿發酵,糖漿加入量應根據山葡萄汁干浸出物和糖含量計算,發酵過程中一次性調整到成品酒標準要求,干浸出物達到16 g/L,發酵酒精度不低于7%(V/V)。
(3)皮渣分離:山葡萄果漿發酵殘糖降至4 g/L以下時,進行分離壓榨。
(4)通化山葡萄酒必須經橡木桶陳釀,新鮮型山葡萄酒橡木桶陳釀時間6至24個月,陳釀型山葡萄酒橡木桶陳釀時間24個月以上。
(5)通化山葡萄原酒降酸處理:對于總酸較高的山葡萄原酒,需經過降酸處理,降酸方法嚴格按(OIV)國際標準方法進行。
(6)指標調整:將不同批次的山葡萄原酒根據一定質量要求,按一定比例進行混合,使之獲得高品質的山葡萄酒。
(五)通化山葡萄酒品質特色
1. 通化山葡萄酒感官特征。
分類項目
外觀、色澤
香 氣
滋 味
通化半干、干紅山葡萄酒
紫紅、深紅、寶石紅。
具有新鮮的小漿果、葡萄花、椴樹花等香氣。
醇厚、圓潤、協調、豐滿。
通化半甜、甜紅山葡萄酒
紫紅、深紅、寶石紅、紅微帶棕。
具有陳釀的酒香、小漿果、葡萄花、椴樹花等香氣。
醇厚、協調、結構感強、酸甜適口。
2. 通化山葡萄酒理化特征。
項 目
通 化 山 葡 萄 酒
酒精度(20℃)%(v/v)
半甜、甜紅山葡萄酒
7.0—15.0
半干、干紅山葡萄酒
10.0—13.0
揮發酸(以乙酸計)g/l≤
0.8
干浸出物 g/l ≥
16.0
總二氧化硫mg/l ≤
200
三、專用標志使用
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通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通化山葡萄酒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審查合格,現批準自即日起對通化山葡萄酒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一、保護范圍
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關于界定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的函》(通市政文[2004]79號)提出的范圍為準,為吉林省通化市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1. 生產通化半甜、甜紅山葡萄酒的葡萄品種。
(1)野生山葡萄。
(2)選育山葡萄:“雙優”、“雙紅”、“左山一”。
(3)雜交山葡萄:“公釀一號”。
2. 生產通化半干、干紅山葡萄酒的葡萄品種。
(1)選育山葡萄:“雙優”、“雙紅”、“左山一”。
(2)雜交山葡萄:“公釀一號”。
(二)通化山葡萄栽培管理。
1. 田園應選擇窩風向陽、土質肥沃、保水、保肥性強、無污染的非工業園區。土壤為沙壤土、輕沙壤土,pH值為5.5至7.0,海拔高度為400至1000米。
2. 666.6平方米(畝)種植山葡萄220至240株,行距3.0至4.0米,株距0.8至1.0米、產量不超過1200公斤。
3. 允許使用過圈肥、秸稞肥、綠肥等有機肥,不用或少用化學肥料。
4. 采用雙主蔓水平式棚架(棚立架)整形修剪方式,分冬季和夏季修剪。
5. 采收前1個月不得澆水、不得使用殺蟲劑,采收前10天不得使用殺菌劑。
(三)山葡萄采摘。
山葡萄在通化地區的成熟期一般在9月10日至25日。用于釀酒的野生山葡萄糖度不低100g/L(可滴定糖),選育和雜交山葡萄糖度不低于140g/L。正常天氣情況下,應在早晨露水干后、午間高溫來臨前或午后涼爽時采摘,不能在高溫高濕(雨天、霧天)的條件下采摘。采摘時要用果剪自穗梗的基部剪下,輕拿輕放,不傷果實,對青、腐、爛果,要隨采隨剔除,青紅粒不超過3%。包裝物要衛生干凈、無異物,運輸時不能壓擠破損果實。山葡萄采摘后24小時內破碎入罐。
(四)通化山葡萄酒生產技術要求。
1. 除梗破碎:將葡萄果粒與果梗分開,去除果梗。減少單寧收斂性和單寧含量,減少果梗味。破碎要達到皮破籽不破,使果皮破裂,分離出液體部分。
2. 加糖漿或白砂糖發酵工藝控制:
(1)通化干紅山葡萄酒:采用規定的原料,白砂糖加入量不超過產2%(V/V)酒精的量,最低發酵酒度不低于10%(V/V)。
(2)通化甜紅山葡萄酒:采用野生山葡萄和選育山葡萄加糖漿發酵,糖漿加入量應根據山葡萄汁干浸出物和糖含量計算,發酵過程中一次性調整到成品酒標準要求,干浸出物達到16 g/L,發酵酒精度不低于7%(V/V)。
(3)皮渣分離:山葡萄果漿發酵殘糖降至4 g/L以下時,進行分離壓榨。
(4)通化山葡萄酒必須經橡木桶陳釀,新鮮型山葡萄酒橡木桶陳釀時間6至24個月,陳釀型山葡萄酒橡木桶陳釀時間24個月以上。
(5)通化山葡萄原酒降酸處理:對于總酸較高的山葡萄原酒,需經過降酸處理,降酸方法嚴格按(OIV)國際標準方法進行。
(6)指標調整:將不同批次的山葡萄原酒根據一定質量要求,按一定比例進行混合,使之獲得高品質的山葡萄酒。
(五)通化山葡萄酒品質特色
1. 通化山葡萄酒感官特征。
分類項目
|
外觀、色澤 |
香 氣 |
滋 味 |
通化半干、干紅山葡萄酒 |
紫紅、深紅、寶石紅。 |
具有新鮮的小漿果、葡萄花、椴樹花等香氣。 |
醇厚、圓潤、協調、豐滿。 |
通化半甜、甜紅山葡萄酒 |
紫紅、深紅、寶石紅、紅微帶棕。 |
具有陳釀的酒香、小漿果、葡萄花、椴樹花等香氣。 |
醇厚、協調、結構感強、酸甜適口。 |
2. 通化山葡萄酒理化特征。
項 目 |
通 化 山 葡 萄 酒 |
|
酒精度(20℃)%(v/v) |
半甜、甜紅山葡萄酒 |
7.0—15.0 |
半干、干紅山葡萄酒 |
10.0—13.0 |
|
揮發酸(以乙酸計)g/l≤ |
0.8 |
|
干浸出物 g/l ≥ |
16.0 |
|
總二氧化硫mg/l ≤ |
200 |
三、專用標志使用
通化山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通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通化山葡萄酒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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