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第121號公告
關于第一批16種使用QS標志的食品質量安全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2001年起,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對食品實施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按照食品市場準入制度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條件和能力,在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相關食品的生產;生產的食品必須經強制檢驗合格,加印(貼)質量安全標志(即QS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
目前,我國28大類525種食品均已實施了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其中生產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凈水、方便面、餅干、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啤酒、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種食品的企業全部接受了市場準入審查,絕大部分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已獲得生產許可并在食品單件包裝上加印(貼)了QS標志。經過監督抽查,這些獲證企業生產的上述產品的質量安全基本上達到了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經各地質檢部門審查,目前還有一些生產上述16種食品的小作坊,生產條件達不到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有關地方質檢部門已責令其停止生產,產品不得進入超市、商場銷售。
食品生產企業在產品上加印(貼)QS標志,方便了消費者選擇食品,也有利于政府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各級質檢部門要繼續加強對QS標志食品的監管,對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QS標志食品,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依法注銷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公告召回不安全食品。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2001年起,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對食品實施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按照食品市場準入制度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條件和能力,在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相關食品的生產;生產的食品必須經強制檢驗合格,加印(貼)質量安全標志(即QS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
目前,我國28大類525種食品均已實施了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其中生產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凈水、方便面、餅干、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啤酒、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種食品的企業全部接受了市場準入審查,絕大部分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已獲得生產許可并在食品單件包裝上加印(貼)了QS標志。經過監督抽查,這些獲證企業生產的上述產品的質量安全基本上達到了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經各地質檢部門審查,目前還有一些生產上述16種食品的小作坊,生產條件達不到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有關地方質檢部門已責令其停止生產,產品不得進入超市、商場銷售。
食品生產企業在產品上加印(貼)QS標志,方便了消費者選擇食品,也有利于政府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各級質檢部門要繼續加強對QS標志食品的監管,對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QS標志食品,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依法注銷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公告召回不安全食品。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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