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示24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合格名單 標稱小刀、立馬、臺鈴等上榜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3批)。本次抽查依據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檢出24組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涉及標稱浙江鉆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五星鉆豹ZUB”電動自行車、標稱無錫踏浪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踏浪TAENT”電動自行車、標稱小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刀XDAO”電動自行車、標稱河北立馬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立馬LIMA”電動自行車、標稱天津金箭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箭GAROW”電動自行車、標稱臺鈴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臺鈴TAILG”電動自行車等。
對于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經營主體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時,選擇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有產品合格證明、三包有保障的產品;不要選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以免給自身和他人帶來安全風險。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3批)。本次抽查依據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檢出24組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涉及標稱浙江鉆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五星鉆豹ZUB”電動自行車、標稱無錫踏浪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踏浪TAENT”電動自行車、標稱小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刀XDAO”電動自行車、標稱河北立馬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立馬LIMA”電動自行車、標稱天津金箭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箭GAROW”電動自行車、標稱臺鈴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臺鈴TAILG”電動自行車等。
對于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經營主體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時,選擇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有產品合格證明、三包有保障的產品;不要選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以免給自身和他人帶來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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