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
創新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發〔2023〕80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擴大試點覆蓋面和影響力,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爭函〔2023〕26號)要求,根據地方政府申報,經綜合研究評定,市場監管總局確定15個地區作為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并同意將第一批試點中的4個地區試點范圍由市轄區擴大為全市,現予以公布。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轄區內試點建設工作,切實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業務指導。各試點地區要認真落實創新試點主體責任,對照試點方案,強化支撐保障,扎實有序推進,積極探索契合地方實際、符合產業需求的商業秘密保護新機制新路徑,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其他地方要借鑒創新試點地區的經驗做法,結合實際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名單
2.第一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試點范圍變更名單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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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
創新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發〔2023〕80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擴大試點覆蓋面和影響力,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爭函〔2023〕26號)要求,根據地方政府申報,經綜合研究評定,市場監管總局確定15個地區作為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并同意將第一批試點中的4個地區試點范圍由市轄區擴大為全市,現予以公布。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轄區內試點建設工作,切實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業務指導。各試點地區要認真落實創新試點主體責任,對照試點方案,強化支撐保障,扎實有序推進,積極探索契合地方實際、符合產業需求的商業秘密保護新機制新路徑,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其他地方要借鑒創新試點地區的經驗做法,結合實際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名單
2.第一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試點范圍變更名單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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