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力整治殯葬行業歪風
殯葬服務承載著對逝者的尊重與對生命的敬畏,然而在福州,一些從業者卻將其異化為牟利的工具:未經核定擅自以豪華車的名義收取高額運尸費、自制不公平格式條款、虛構風水寶地……這些行為加重了喪者家屬的經濟負擔。今年以來,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殯葬服務單位的監管,查處了一批未明碼標價、違法收費等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6月24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開出罰單,閩清縣儀園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儀園公司)因存在不執行政府定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里程“糊涂賬” 抬尸亂收費
儀園公司是閩清縣殯葬行業的老牌企業,于2003年注冊成立,經營范圍包含火化、殯儀等。值得關注的是,儀園公司聲稱普通殯儀用車僅有1輛,禮賓車有5輛,且禮賓車在日常運營中使用頻率很高。
閩清縣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儀園公司在從事遺體接運服務過程中涉嫌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并未執行政府指導價。《閩清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閩清縣殯儀館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規定,基本服務運尸費收費標準為300元/具(單程20公里以內,單程超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通知》未對使用高檔豪華車從事遺體接運的收費標準予以核定。儀園公司自2017年10月26日起就將從事遺體接運的車輛劃分為普通車和禮賓車,對外公示的收費標準為運尸費300元/具(單程20公里以內,單程超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禮賓車運尸費800元/具(單程20公里以內,單程超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20元)。且儀園公司未按政府制定的單程收費方式計算公里數,而是采用往返程計價模式。
以殯儀館到閩清縣云龍鄉為例,單程20公里,按政府定價運尸費只要300元,但儀園公司按往返程40公里計價,多收超程費5元/公里,普通車加收100元,合計400元;禮賓車加收50元(基礎費高,因此可能有折扣),合計850元。
由于儀園公司在收費票據中具體遺體接運地點一欄僅標注村鎮(無具體地點),且未能提供相關票據和統計數據,閩清縣市場監管部門無法確定遺體接運實際里程數,導致儀園公司未執行政府指導價從事遺體接運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記者從閩清縣發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儀園公司所標稱的禮賓車運尸費收費標準未獲得批準。
閩清縣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儀園公司還涉嫌違法收取遺體接運相關費用。《通知》規定,抬尸上/下樓費為30元/具·層(二層以上起收)。閩清縣總醫院遺體存放在負一層,按規定殯葬經營者不得額外收取抬尸上/下樓費。然而,儀園公司從閩清縣總醫院運送遺體,每具均收取樓抬費100元。據閩清縣總醫院統計,2019年1月至2024年8月13日,儀園公司共從閩清縣總醫院運送遺體102具,共收取樓抬費1.02萬元。因2019年之前閩清縣總醫院未對相關數據予以記錄和統計,故無法統計2012年至2019年期間儀園公司涉嫌違法收取此項費用的數據。在閩清縣市場監管局的監督下,儀園公司從今年4月30日起開展退款工作,截至5月25日退款期結束,因無喪屬前往辦理退款手續,儀園公司未成功退還多收的1.02萬元費用。
6月24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對儀園公司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沒收樓抬費1.02萬元、罰款18.6萬元;對未按照要求提供相關票據行為責令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
條款不合理 喪屬責任重
“貴館不承擔任何責任”“本人承擔全部責任”“維修費由本人承擔”……在火化、祭祀過程中,喪者家屬通常被要求簽署殯葬服務機構事先擬定好的合同、協議、申明等。這些條款往往包含一些排除或限制喪屬權利、免除當事人責任、加重喪屬責任等對喪屬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閩清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儀園公司擬定的《要求使用撿灰爐火化遺體申請書》中含有“遺體火化后,出爐的骨灰若有排放不整齊、松散等情況,本人和所有親人、家屬、朋友等均無任何意見和異議,貴館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發生糾紛,由我承擔全部責任”“若遇到撿灰爐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和所有親人、家屬、朋友等愿意無條件服從貴館專業人員的調度和安排,若因此發生糾紛,由我承擔全部責任”等條款。該局認為,這兩項條款存在免除儀園公司在遺體火化過程中的全部責任、擴大自身所享有的權利、加重喪屬所承擔的責任等情形,屬于《民法典》規定的格式條款,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及《福建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規定,6月24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對儀園公司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并罰款5000元。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綜合監管和執法局檢查發現,福州安福陵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福陵園)在《墓位使用合同書》中標注“保修期外墓位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若需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等內容,該公司自2006年起使用涉案格式合同。該局依據《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對安福陵園利用格式條款作出排除消費者權利規定的違法行為責令立即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8萬元。
今年3月7日,福州市連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網絡巡查時,發現福州天堂陵園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廣告宣稱“天堂陵園公墓毗鄰福州北貴安溫泉旅游度假村,這里天高云霧、風生水起、藏靈聚氣,是一塊經資深專家精選的風水寶地”等內容。經查,該公司承認其在廣告宣傳中聲稱所經營的公墓選址是“資深專家精選的風水寶地”,沒有相關依據。涉案廣告制作費用為500元,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票據。5月5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對福州天堂陵園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
監管出重拳 價格“一鍵清”
今年清明節期間,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清明祭祀用品及殯葬領域市場檢查,通過政策引導、行政檢查、行政約談、提醒告誡、信用監管等措施,全面加強清明祭祀用品及殯葬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嚴查不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等違法經營行為,共出動執法人員469人次,檢查祭祀用品和殯葬領域經營主體211家次。
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現場檢查時,發現相關服務機構在提供殯葬服務時未明碼標價、未按規定標明具體的服務內容,執法人員責令服務機構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作出行政處罰。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綜合監管和執法局檢查發現,安福陵園提供的清明節期間代客祭掃服務僅在微信公眾號上進行了價格公示,未在經營場所內按規定明碼標價。5月21日,該局責令安福陵園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2000元。
4月2日,福建省“八閩殯葬陽光價格一鍵清”APP專欄正式上線,這是全國首創的省級殯葬服務價格“云端集中公示區”。目前該省首批67家殯儀館2296個服務項目、2848項商品25168條信息已在清明祭掃高峰前上線公示,后續將分批分類陸續上線公墓陵園和殯葬服務中介機構價格信息,確保公示之外不再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殯葬服務承載著對逝者的尊重與對生命的敬畏,然而在福州,一些從業者卻將其異化為牟利的工具:未經核定擅自以豪華車的名義收取高額運尸費、自制不公平格式條款、虛構風水寶地……這些行為加重了喪者家屬的經濟負擔。今年以來,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殯葬服務單位的監管,查處了一批未明碼標價、違法收費等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6月24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開出罰單,閩清縣儀園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儀園公司)因存在不執行政府定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里程“糊涂賬” 抬尸亂收費
儀園公司是閩清縣殯葬行業的老牌企業,于2003年注冊成立,經營范圍包含火化、殯儀等。值得關注的是,儀園公司聲稱普通殯儀用車僅有1輛,禮賓車有5輛,且禮賓車在日常運營中使用頻率很高。
閩清縣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儀園公司在從事遺體接運服務過程中涉嫌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并未執行政府指導價。《閩清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閩清縣殯儀館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規定,基本服務運尸費收費標準為300元/具(單程20公里以內,單程超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通知》未對使用高檔豪華車從事遺體接運的收費標準予以核定。儀園公司自2017年10月26日起就將從事遺體接運的車輛劃分為普通車和禮賓車,對外公示的收費標準為運尸費300元/具(單程20公里以內,單程超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禮賓車運尸費800元/具(單程20公里以內,單程超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20元)。且儀園公司未按政府制定的單程收費方式計算公里數,而是采用往返程計價模式。
以殯儀館到閩清縣云龍鄉為例,單程20公里,按政府定價運尸費只要300元,但儀園公司按往返程40公里計價,多收超程費5元/公里,普通車加收100元,合計400元;禮賓車加收50元(基礎費高,因此可能有折扣),合計850元。
由于儀園公司在收費票據中具體遺體接運地點一欄僅標注村鎮(無具體地點),且未能提供相關票據和統計數據,閩清縣市場監管部門無法確定遺體接運實際里程數,導致儀園公司未執行政府指導價從事遺體接運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記者從閩清縣發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儀園公司所標稱的禮賓車運尸費收費標準未獲得批準。
閩清縣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儀園公司還涉嫌違法收取遺體接運相關費用。《通知》規定,抬尸上/下樓費為30元/具·層(二層以上起收)。閩清縣總醫院遺體存放在負一層,按規定殯葬經營者不得額外收取抬尸上/下樓費。然而,儀園公司從閩清縣總醫院運送遺體,每具均收取樓抬費100元。據閩清縣總醫院統計,2019年1月至2024年8月13日,儀園公司共從閩清縣總醫院運送遺體102具,共收取樓抬費1.02萬元。因2019年之前閩清縣總醫院未對相關數據予以記錄和統計,故無法統計2012年至2019年期間儀園公司涉嫌違法收取此項費用的數據。在閩清縣市場監管局的監督下,儀園公司從今年4月30日起開展退款工作,截至5月25日退款期結束,因無喪屬前往辦理退款手續,儀園公司未成功退還多收的1.02萬元費用。
6月24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對儀園公司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沒收樓抬費1.02萬元、罰款18.6萬元;對未按照要求提供相關票據行為責令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
條款不合理 喪屬責任重
“貴館不承擔任何責任”“本人承擔全部責任”“維修費由本人承擔”……在火化、祭祀過程中,喪者家屬通常被要求簽署殯葬服務機構事先擬定好的合同、協議、申明等。這些條款往往包含一些排除或限制喪屬權利、免除當事人責任、加重喪屬責任等對喪屬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閩清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儀園公司擬定的《要求使用撿灰爐火化遺體申請書》中含有“遺體火化后,出爐的骨灰若有排放不整齊、松散等情況,本人和所有親人、家屬、朋友等均無任何意見和異議,貴館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發生糾紛,由我承擔全部責任”“若遇到撿灰爐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和所有親人、家屬、朋友等愿意無條件服從貴館專業人員的調度和安排,若因此發生糾紛,由我承擔全部責任”等條款。該局認為,這兩項條款存在免除儀園公司在遺體火化過程中的全部責任、擴大自身所享有的權利、加重喪屬所承擔的責任等情形,屬于《民法典》規定的格式條款,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及《福建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規定,6月24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對儀園公司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并罰款5000元。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綜合監管和執法局檢查發現,福州安福陵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福陵園)在《墓位使用合同書》中標注“保修期外墓位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若需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等內容,該公司自2006年起使用涉案格式合同。該局依據《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對安福陵園利用格式條款作出排除消費者權利規定的違法行為責令立即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8萬元。
今年3月7日,福州市連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網絡巡查時,發現福州天堂陵園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廣告宣稱“天堂陵園公墓毗鄰福州北貴安溫泉旅游度假村,這里天高云霧、風生水起、藏靈聚氣,是一塊經資深專家精選的風水寶地”等內容。經查,該公司承認其在廣告宣傳中聲稱所經營的公墓選址是“資深專家精選的風水寶地”,沒有相關依據。涉案廣告制作費用為500元,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票據。5月5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對福州天堂陵園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
監管出重拳 價格“一鍵清”
今年清明節期間,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清明祭祀用品及殯葬領域市場檢查,通過政策引導、行政檢查、行政約談、提醒告誡、信用監管等措施,全面加強清明祭祀用品及殯葬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嚴查不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等違法經營行為,共出動執法人員469人次,檢查祭祀用品和殯葬領域經營主體211家次。
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現場檢查時,發現相關服務機構在提供殯葬服務時未明碼標價、未按規定標明具體的服務內容,執法人員責令服務機構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作出行政處罰。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綜合監管和執法局檢查發現,安福陵園提供的清明節期間代客祭掃服務僅在微信公眾號上進行了價格公示,未在經營場所內按規定明碼標價。5月21日,該局責令安福陵園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2000元。
4月2日,福建省“八閩殯葬陽光價格一鍵清”APP專欄正式上線,這是全國首創的省級殯葬服務價格“云端集中公示區”。目前該省首批67家殯儀館2296個服務項目、2848項商品25168條信息已在清明祭掃高峰前上線公示,后續將分批分類陸續上線公墓陵園和殯葬服務中介機構價格信息,確保公示之外不再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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