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出臺《市場監管行政指導工作規范》
9月22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透露,該局日前制定印發《行政指導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工作規范》),旨在通過科學有效的行政指導手段,引導行政相對人守法合規經營、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化解生產經營中的安全風險。
《工作規范》共26條,明確實施行政指導工作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開、自愿接受、服務導向的原則,提出行政指導的內涵原則、方式范圍、適用程序、監督檢查、指導文書等具體要求。同時,《工作規范》設計了相對清晰的程序流程,明確8項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和5項不得實施行政指導的情形。
《工作規范》列舉了行政輔導、行政提示、行政告誡、建議、行政約談、行政示范和案件回訪等7種非強制性措施,按照不同行政事項可采取幫扶類、指引類、預防類、規勸類、求助類等指導方式,采用書面、口頭、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開展行政指導。
陜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遵循程序流程、文書要求和聽取意見環節,不得變相強迫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不得因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而對其作出不利的行政行為,確保行政指導過程透明、公正,充分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9月22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透露,該局日前制定印發《行政指導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工作規范》),旨在通過科學有效的行政指導手段,引導行政相對人守法合規經營、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化解生產經營中的安全風險。
《工作規范》共26條,明確實施行政指導工作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開、自愿接受、服務導向的原則,提出行政指導的內涵原則、方式范圍、適用程序、監督檢查、指導文書等具體要求。同時,《工作規范》設計了相對清晰的程序流程,明確8項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和5項不得實施行政指導的情形。
《工作規范》列舉了行政輔導、行政提示、行政告誡、建議、行政約談、行政示范和案件回訪等7種非強制性措施,按照不同行政事項可采取幫扶類、指引類、預防類、規勸類、求助類等指導方式,采用書面、口頭、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開展行政指導。
陜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遵循程序流程、文書要求和聽取意見環節,不得變相強迫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不得因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而對其作出不利的行政行為,確保行政指導過程透明、公正,充分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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